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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造林绿化苗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21:01:02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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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春季造林绿化苗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杨树、刺槐、日本落叶松、杂交榛子、榆树、云杉、暴马丁香、水曲柳、大果蔷薇、五角枫杆球、抗寒樱花、紫叶稠李、王族海棠、三角枫等,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交货时间及地点供货。(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响应文件应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和苗木产地标签。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4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开二评二)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加密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名:“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备份文件”),发送至“”邮箱,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4、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5、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如因供应商原因不能及时解密投标报价,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