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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2025年义务植树苗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20:59:07点击量:

  浦城县2025年义务植树苗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浦城县丹桂河北路18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识产品:不适用,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信用记录:适用,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明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自拟),若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报名条件(报名时提交,须加盖单位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